兴城市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来源:民政局 | 添加时间:2024-11-26 |
一、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口基本结构。按照国际老龄化社会的认定,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以上或65周岁老年人占比达7%以上这个标准,我市早在2000年就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是比例高,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户籍总人口51.76万人, 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52万人,占总人口的26.12%,并呈现出了比例高、高龄化、弱势多等特点。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
养老机构发展现状。目前,我市现有5家养老机构和1家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2010年,为整合资源,方便管理,更好地为集中特困供养老人服务,将各乡镇敬老院进行整合。根据就近就便的原则和属地实际情况,最后整合成三家公办敬老院:曹庄中心敬老院、碱厂中心敬老院和望海中心敬老院,隶属民政局管理;一家民办公助养老机构滴绿山庄老年公寓(城区中心敬老院)。全市养老机构床位共915张,累计供养服务对象507人,入住率达到55.4%,基本满足了全市养老供养服务需求。管理服务人员90人,都是持证上岗。
二、审批(备案)条件
第一条 备案申请材料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信息等
(二)服务场所权属
(三)养老床位数量
(四)服务设施面积
(五)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第二条 备案流程
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办理部门
兴城市民政局养老科
第四条 办理时限
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办理地点
兴城市民政局养老科
第六条 咨询电话
0429-581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