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部门:兴城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2、办理条件:在葫芦岛市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上年底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葫芦岛市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
3、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科
4、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承诺书、稳岗返还申请表
5、办理时限:即时
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7、咨询电话:0429-588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