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
| 来源:人社局 | 添加时间:2024-11-27 |
受理部门:兴城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备案科
受理条件:在属地管理签订用人单位合同
办理流程:就业备案科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并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系统单位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
2.办理就业人员备案时需要提供新招用员工的《就业创业证》或《兴城市就业失业登记申报表》及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需填写《兴城市单位就业人员备案(合同订立)台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429-5889021 5889022
【责任编辑:刘宝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