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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添加时间:2026-04-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2025年“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各乡镇、街道按照方案要求开展2025职业教育补助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要做到应补尽补。

                                   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7日

 

 

2025年“职业教育”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落实补助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19〕39号)和《辽宁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若干政策》(辽人社〔2021〕25号)文件要求,我市继续实施2025年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其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能力,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给予专项补助,减轻建档立卡学生经济负担,增强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1.补助对象。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户中已脱贫户及边缘户20259月1日后在全国中、高等职业院校的贫困家庭子女。

2.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标准为:每人3000元/年。

3.上报时限。《乡镇2025年职业教育补助学生申请汇总表》《兴城市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5月20日前上报农业农村局。

三、补助流程

1.摸底排查。各乡镇结合“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做好本地补助对象的摸底工作,动态掌握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就读的基本情况,对系统内学生信息及时更新,上报的补助名单要求与系统内学生信息一致。

2.申请流程。由本人或委托家庭成员提交申请,由村、镇进行逐级审核校正,对其就读状态、是否在校、是否是全日制学校、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户)进行核实,标注是否符合补助条件。

经审核条件符合的,由村里将学生《申请表》、在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补助人员名单上交到乡镇,由乡镇复核,一并上交到农业农村局审批。

3.公开公示。经县级审核通过后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为拟补助对象。拟补助名单在县、乡镇、村三级同步进行公示。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乡镇村分别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农业农村局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4. 打卡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按流程拨付到各乡镇财政账户,由各乡镇将资金一次性拨付到户。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职业教育补贴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时间结点上报,超时未报的视为弃报,农业农村局不再进行补报。

2.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职业教育在校生教育补贴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职业教育在校生教育补贴的真实性负责,要充实和增加必要的工作力量,确保职业教育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补尽补,不遗漏一人。

 

附件:1.乡镇2025年职业教育补助申请学生名单汇总表

2.兴城市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

【责任编辑:郭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