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库使用效率,提升项目成效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辽扶贫办发〔2020〕10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巩固成果任务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680号)、《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做好2026年度巩固成果任务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兴城市2026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发展产业项目、到户项目、壮大乡镇村集体经济为重点,纳入项目146个,涉及资金15505.3万元。其中加工项目22个,预计使用资金3467万元;乡村旅游项目3个,预计使用资金630万元;政策及其他类项目15个,预计使用资金2762万元;种植类项目1个,预计使用资金44万元;设施农业类项目2个,预计使用资金200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23个,预计使用资金1614万元;生活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63个,预计使用资金4834.3万元;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7个,预计使用资金1954万元。
以上项目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行业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实施内容、预估资金、实施方案、项目规模等方面做出论证意见,一致认为以上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方面政策,并且具有广泛的覆盖面,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且已完成网站公示,通过了社会监督,现予以公告,确定纳入2026年项目库。
附件:兴城市2026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公告明细表
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