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库使用效率,提升项目成效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辽扶贫办发〔2020〕10号)、葫芦岛市《关于做好2025年度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兴城市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纳入项目49个,涉及资金5586万元。其中生活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10个,预计使用资金493万元;产业项目18个,预计使用资金2590万元;政策及其他类项目10个,预计使用资金1752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0个,预计使用资金631万元;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个,预计使用资金120万元。
以上项目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具有广泛的覆盖面,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拟作为兴城市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局进行电话、书面反映。联系电话: 0429-5811032
附件:兴城市2025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公示明细表
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