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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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2024年第四批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储备项目公告

来源:乡村振兴局 添加时间:2024-04-29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库使用效率,提升项目成效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辽扶贫办发〔2020〕10号)、葫芦岛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兴城市2024年第四批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项目13个,涉及资金726.606万元。其中加工项目1个,预计使用资金70万元;医疗保险项目1个,预计使用资金206.606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个,预计使用资金80万元;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个,预计使用资金110万元;生活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3个,预计使用资金125万元;其他项目3个,预计使用资金135万元。以上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兴城市2024年第四批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项目,邀请专业人员及相关行业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内容、预估资金、实施方案、项目规模等方面做出论证,一致认为以上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方面政策,并且具有广泛的覆盖面,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以上项目已完成网站公示,通过了社会监督,现予以公告,将以上项目纳入兴城市2024年第四批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项目库作为储备。

 

附件:兴城市2024年第四批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公告明细表

                

               

            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郭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