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库使用效率,提升项目成效和管理水平,有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辽扶贫办发〔2020〕10号)、葫芦岛市《关于做好2024年度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兴城市2024-2026年第一批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项目库以发展产业项目、到户项目、壮大乡镇村集体组织经济为重点,纳入项目364个,涉及资金62821.745万元。其中2024年项目223个,涉及资金40374.473万元。包含:加工项目44个,预计使用资金6838万元;乡村旅游项目4个,预计使用资金1800万元;其他类项目6个,预计使用资金1490万元;种植、养殖类项目40个,预计使用资金3150.073万元;设施农业类项目4个,预计使用资金672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27个,预计使用资金6022万元;生活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74个预计使用资金15768.5万元;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4个预计使用资金4633.9万元。2025年共纳入90个项目,涉及资金13743.672万元。2026年共纳入51个项目,涉及资金8703.6万元。
以上项目经相关行业部门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并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规划、资金安排计划三方面,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内容、预估资金、实施方案、项目规模等方面给出意见,符合国家、省、市、县相关方面政策,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振兴顺利进行,且已完成网站公示,通过了社会监督,现予以公告,确定纳入2024-2026年项目库。
附件:兴城市2024-2026年第一批脱贫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公告明细表
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