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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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2025年中央资金调整使用计划、省级资金安排、县本级配套资金安排使用计划公告

来源:农业农村局 添加时间:2025-04-25

我市可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2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37万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60万元;县本级配套资金800万元。根据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5〕161 号)文件精神,为了达到中央资金用于帮扶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要求需对我市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作出调整,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具体见附表

 

附表:2025年中央、省、县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使用计划明细表

 

 

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

【责任编辑:郭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