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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2024年)

来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添加时间:2024-01-22

  第一部分 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兴城市供销联社)。系受兴城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联社双重领导的农村经济联合组织及管理机构,也是兴城市城乡经济联合组织,是全市供销合作社最高管理机构。承担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委托的重要农副产品购销、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和供应、防汛和战备物资储存等任务。

  (二)协调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行业协会、合作组织、经营网络为农副产品的流通和城乡居民生活提供服务。此外还具有承办市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能。

  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科、人保科、财审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级)

第二部分 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批复表(附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4.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4万元。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收支总预算214.97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收支总预算214.97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214.01万元增加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4元,比2023214.01万元增加0.96万元。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与2023年预算收支基本持平,变化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预算缩减以及人员变动,且无较大增减。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比20233万元减少0.3万元。其中: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预算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30.31元,包括:办公费8.81万元,工会经费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13.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比202331.52万元减少1.21万元,变动原因是本年度节约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说明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债务支出说明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债务支出预算。

  七、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0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政策类项目共0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费(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是散装水泥办公室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支出(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支出(项):反映的是政府性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技术研发与推广,专用设备购置和维修,其他征管费用等支出。

  1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 2024年兴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批复表
  • 【责任编辑:刘宝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