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兴城市委员会部门决算(2022年)
| 来源:政协办 | 添加时间:2023-08-24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内设机构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市政协重要文献,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宣传工作。
(四)负责市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提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市政协委员调研、视察、学习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参与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及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及市政协其他参加单位。
(十)承办市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协机关设正科级工作机构1个:市政协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兴城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兴城市政协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68.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8.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
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1.41万元,增长19.9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
(二)支出总计368.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68.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76万元,资本性支出0.64万元。
2.项目支出0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61.41万元,增长19.9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2万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41万元,增长19.98%,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57万元,占7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1万元,占17.85%;卫生健康支出14.33万元,占3.8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57万元,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8.5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节约开支和部分经费于2023年支付等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2万元,具体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5万元;伤残抚恤支出1.3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33万元,具体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3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和疫情原因用车量减少等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4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和疫情原因用车量减少等原因。比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33.19%,主要是节约开支和疫情原因用车量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和公务车的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万元,比上年减少34.29万元,降低30.4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和部分费用2023年支付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74.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