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 凌玉志
副市长 凌玉志

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信访稳定等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协助赵恕也同志分管信访工作。负责联系法院、检察院。完成市长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个人简介

凌玉志,男,蒙古族,1970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兴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