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净化全市统计环境,做到统计数据源洁流清,兴城市统计局扎实推进统计执法工作。
一、提高站位,重视统计执法工作
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执法工作是贯彻和落实我国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日前兴城市政府对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的2名同志给予了通报表扬,全局学法意识得到增强。随着市场主体所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兴城市统计局针对各专业工作性质,组织业务骨干认真学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针对全市规上统计数据实行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提高统计执法效率
目前市统计局针对全市规上统计数据实行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以此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压实源头数据质量。根据《葫芦岛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确立了数据质量核查办法,主要针对企业的月度,上年年度数据进行质量核查,并对企业的原始凭证、统计台账及会计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并把核查记录存档备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上报。
三、加强《统计法》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
聚焦统计调查对象,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日常走访培训、电话沟通等多层次的培训,把法治宣传放在第一位,在开展集中培训前发放《新<统计法>解读》和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等资料,针对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进行精准普法,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着力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认识到统计违法的后果及危害。以案说法,增强统计执法的震慑力,让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及统计数据真实性加以重视,努力做到统计数据源洁流清。(孔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