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充电设施网络的建设》第20230063号提案的答复
| 来源:发改局 | 添加时间:2024-10-14 |
刘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充电设施网络的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规划布局方面:我市积极与第三方对接,为我市规划设计新能源实施方案,发改局正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征集各乡镇(街道)对充电设施的选址建议或意向。目前,菊花街道、红崖子镇已提交选址意向和建议,各有关部门完成了前二轮收集材料的提交工作。
在经营管理方面:我市职能部门不断完善充电桩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充电桩使用情况、价格公示情况进行日常巡察。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及时纠正,确保充电桩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用户能够便捷地使用充电桩进行充电。同时做好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告知工作,发改局在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电力项目的项目备案通知书时,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在优惠政策方面:我市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新能源优惠政策,加快推动新能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小区个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供电公司针对充电设施办理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的,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车位使用证明、物业证明、与车位使用证明产权人一致的车辆产权人证明即可办理个人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业务。
二、下步工作措施
市住建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普及推广在小区内合理增设并规范安装集中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完善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解决电动车充电问题。
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