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恒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兴城市曹庄镇朱家村等3个村旱改水水源工程涉兴城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和《兴城市曹庄镇朱家村等3个村旱改水水源工程涉兴城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已收悉,经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并提出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工程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严格按审查意见执行。
二、工程建设若跨汛期施工须编制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执行。
三、工程竣工验收需邀请兴城市水利局相关人员参加,并于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上述单位提交相关验收材料。
四、如项目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结构型式等发生变动时,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附件:1.兴城市曹庄镇朱家村等 3 个村旱改水水源工程涉兴城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兴城市曹庄镇朱家村等 3 个村旱改水工程取水管道涉兴城河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专家名单
兴城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