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城市黄乐生围海养殖用海项目等5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 来源:海洋局 | 添加时间:2026-09-2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要求,现对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用海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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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类型 |
论证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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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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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乐生 |
兴城市徐大堡镇近岸海域 |
8.7694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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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城市潮海旺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围海养殖(一区)用海项目 |
兴城市徐大堡镇近岸海域 |
4.3193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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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城市潮海旺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围海养殖(二区)用海项目 |
兴城市徐大堡镇近岸海域 |
4.467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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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宋宝莲 |
兴城市沙后所海域 |
9.3852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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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孙鹤 |
兴城市沙后所海域 |
5.3194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如对公示报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来人、来电等方式向我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单位地址:兴城市建交加油站西侧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 系 人:万睿
联系电话:0429-5656010
附件1:黄乐生围海养殖用海项目续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2:兴城市潮海旺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围海养殖(一区)用海项目续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3:兴城市潮海旺渔业养殖有限公司围海养殖(二区)用海项目续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4:宋宝莲围海养殖用海项目续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5:孙鹤围海养殖用海项目续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郭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