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9月和12月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安置政策,确保安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国办发〔2024〕45号)《兴城市2025年9月和12月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兴应急发〔2026〕41号)等规定和要求,兴城市接收安置退出消防员协调领导小组现将征集的退出消防员接收安置工作岗位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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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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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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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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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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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应急管理事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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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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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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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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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南大乡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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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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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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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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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红崖子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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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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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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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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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8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岗位存在疑问或持有异议,均可向兴城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受理地址:兴城市果园西路50号
受理电话:0429-588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