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凤宝围海养殖续期等六宗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 来源:海洋局 | 添加时间:2026-05-13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要求,现对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用海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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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公顷) |
用海类型 |
论证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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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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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董凤宝 |
刘台子海域 |
8.8563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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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董凤宝、张英英 |
刘台子海域 |
13.5396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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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董凤宝、张英英 |
刘台子海域 |
9.6789 |
渔业用海中的围海养殖用海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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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刚 |
钓鱼台街道东侧 |
62.2330 |
渔业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 |
辽宁博大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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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岩 |
钓鱼台街道东侧 |
24.4392 |
渔业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 |
辽宁博大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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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陈岩 |
钓鱼台街道东侧 |
63.55 |
渔业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 |
辽宁博大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如对公示报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我市海洋与渔业局递交书面材料发表意见。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来人来电的方式向我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单位地址:兴城市建交加油站西侧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电话:0429-5656010
附件1:董凤宝围海养殖一区用海项目(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2:董凤宝围海养殖二区用海项目(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3:董凤宝围海养殖三区用海项目(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4:陈刚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5:陈岩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附件6:陈岩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续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
兴城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郭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