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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宏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添加时间:2024-02-21

政任202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任命

吴宏元为市水利局副局长(挂职年);

由明远为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年);

 毅为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年);

刘素素为宁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年);

鄢洪刚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正科级),继续挂职一年,时间到2024年7月底结束;

张晓丽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继续挂职一年,时间到2024年7月底结束。

免去:

 浩的市统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挂职期满自行免职,不另行文。

 

 

                                          兴城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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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