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规定兴城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兴城市人社部门审核,兴城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兴城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及消防水池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9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429-5889266(兴城市劳动监察 )
举报投诉地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0号人社局712室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