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兴城市民政局 |
添加时间: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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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6号)要求,兴城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件、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子邮箱:574096846@qq.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兴城市临河大街28号(兴城市民政局收);
邮政编码:125100,并在信封上注明“困难群众提标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我市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的通知》文件解读
兴城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征集反馈
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