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城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依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辽宁省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2〕24号)、《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的相关规定,对兴城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基本信息
评估项目名称:兴城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二、评估概况
本项目实施后能够进一步改善农村“脏、乱、差”现状,大大改善居民的生活现状,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本项目建设范围涉及兴城市19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包括垃圾箱、运输车辆等转运设施。
(2)农村厕所革命。
(3)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4)农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从哪个方面了解到项目的消息?
2、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
四、公众参与方式
对该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兴城市乡村振兴局反馈意见,如果无反馈,则视为没有异议。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2、评估机构:辽宁中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反馈电话:0429-3709331
兴城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兴城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稳评公示起草说明
征集反馈
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特此说明。